結合許昌市天寶河改造工程項目實際需求,現對我公司發布的《關于許昌市天寶河改造工程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比選的邀請函》中的評分標準內容,作出更正說明如下:
原評標標準項下管理機構要求中:
“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、持有國家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(水利或市政)”
“其他人員具有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(水利或市政)”
現更正為:
“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、持有國家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(水利或土建)”
“其他人員具有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(水利或土建)”
本次更正說明僅針對上述條款內容進行更正,比選邀請函中的其他所有條款保持不變。
特此說明。
許昌建投交通發展有限公司
2026年1月6日
編輯/趙永翔 校對/魏蕊 審核/鄭琦